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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本学期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于5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答辩,6月2日前将学位申请材料装入档案袋后上交到金贵楼209-1,逾期影响本次学位申请者后果自负。

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含各环节各类相关文件)见附件1。

特别提醒: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关于对超基本学制在读研究生学籍进行清理工作的通知 http://gra.csu.edu.cn/wjtzxq126169_2_2.html),尚未毕业的2013、2014、2015级博士生以及2014、2015、2016级硕士生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请相关研究生尽快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毕业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

二、请严格按照学校规定选聘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的预审、评审、答辩等各环节的专家,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工作。从本学期开始,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可直接从“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检测平台,申请人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毕业论文)必须与拟送审的论文一致,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并提交。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毕业论文)应在二级培养单位检测,自行在外检测而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责任自负。申诉或延期复检的学位论文必须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同意后方可重新上传检测。

四、加强学位论文答辩管理,严格按照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见附件3)组织答辩,确保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全程录音或者录像,其音像资料由二级单位保存一年备查。

五、研究生提交在读期间创新性成果前,请导师先审核签字确认为该研究生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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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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