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3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春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本学期拟申请学位或毕业的研究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于5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的答辩,6月3日前将学位申请材料装入档案袋后上交到金贵楼209-1,逾期影响本次学位申请者后果自负。
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含各环节各类相关文件)见附件1。
特别提醒: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尚未毕业的2016级、2017级博士生以及2018级硕士生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请相关研究生尽快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毕业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
二、请严格按照学校规定选聘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的预审、评审、答辩等各环节的专家,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及送审工作。学校修订了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论文)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及送审管理办法,请在附件中下载并仔细阅读,按要求执行。
注意:申请人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毕业论文)须与拟送审的论文一致。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毕业论文)自行在外检测而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责任自负。
四、加强学位论文答辩管理,严格按照bat365在线平台登录入口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见附件3)组织答辩,确保学位授予工作有序进行。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全程录音或者录像,其音像资料由学院保存一年备查。
五、研究生提交在读期间创新性成果前,请导师先审核签字确认为该研究生的成果。
六、硕士论文送审全部利用学校送审平台进行盲审,本学期预计在4月下旬、5月中旬组织2次集中送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预计本学期申请学位的的研究生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尽量提前完成预审、查重等工作或预留较多的时间以备处理临时性问题。
七、博士论文送审相关要求请查阅《关于2023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附件4)。
八、请随时关注本年级研究生QQ群,学校或学院相关通知会在QQ群发布。
特别提醒:学校有关文件有更新,请务必下载最新附件,使用最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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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6日